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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4(2/2)

大家的目光,包括桃男人,刷地一声像聚光灯一样投过来。这下我不仅发麻,整个都微微有颤抖。从小,我就不喜,太多人的关注让我觉得自己象动园的猴一样。但是骨里的好让我更讨厌自己失控。

气,我痛快接过麦克风,起去坐到离屏幕比较近的一个脚转椅上。没想到,之前只顾看闹,站起来才发现自己还光着脚。实在没有勇气在聚光灯一样的目光下去穿那繁琐的鞋,我脆心一横,假装再自然不过地赤脚走了过去。

尾音一落,包厢里的掌声一下炸开了,连宋明都一脸诧异,一声接一声叫echo。

时的竭力呼唤。而是压低了声音,状似无所谓,却有款款情和期待来,让人格外动容。

边有人“呀”了一声,小声说:“好像是这家的老板,都说神龙见尾不见首,怎么惊动他了?”声音虽小,但已经足够让周边的人听到了,在大家面面相觑的时候,机灵的宋明早一个箭步迈过去,情地寒暄。

他第一次开叫我全名,“童青”两字却脱,叫的自然而亲切,仿佛已经叫过千遍万遍一般。

崑哥没接他那茬,却直直看着我,请的动作来。我开始发麻。这么大的场面,这么奇怪的氛围,这么悍的对手,我这凑的是什么闹啊?

其实我并不怕在众人面前唱歌。我有一把好嗓,听过我唱歌的人都说我的声音像一匹丝绸,华丽却又一样柔。大学时的我也因此在大大小小的晚会上着实风光过。大三时还学人家组了个小小的乐队,在不同校开演唱会。看年轻的观众台下挥舞着荧光,挥霍他们年轻的情,鼓掌,呐喊,合唱,虚荣心曾经一度得到极大的满足。

崑哥微微一皱眉,带不耐烦的语气:“该咋忙咋忙去,今天怎么这么闲?”

却并不搭话,径直看着崑哥:“小哥,从十几年前你大学毕业喝醉到现在,你可是第一次开金啊,是谁这么有面呀?”言辞间竟无限地亲熟稔。

只是从后来某一刻开始,我再也不上台,再也不愿意在人群前开了。我明白,那大抵是因为李铭。他叫嚣着帮我组乐队,情澎湃地为之奔波,月光下奇温柔地吻我。但,也同样不落俗地,伤得我血模糊。可能也是自此以后,我开始害怕所谓情,那情太炙,太容易让你伤。后来我信小桥,我要的情只要60度就好,可是鲁瑞,我一直以为对于自己来讲是再合适不过

闹间,一声昂清越的哨声横空划过,是压下了所有的声音。大家回一看,包厢门不知什么时候现了位陌生年轻男,一双桃,穿质地良好的灰羊绒衫,奇熨帖舒服。此刻他半倚门,段风,似真似假地拍手叫好。

仿佛看我的退却之意,崑哥慢条斯理地开了:“童青,咱们刚才可是有人证证的啊!”

一步三摇来,大摇大摆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,环视周围,仿佛才看到大家似地说:“别介,你的朋友不就是我的嘛,大家尽玩,我请客。能让我小哥跟着一起来k歌的,必然都是挚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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