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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8(2/2)

“嘿,这位英俊的先生,要来一杯红酒吗?”我冲着镜着优雅的邀请姿势。

这不对劲。尽公爵确实是个蠢货,但这不足以让阿修罗拒掉这次雇佣。而且,东欧的战血,一声不响地来了

他送我去了英国专门的家培训学校,在那里我接受了各式各样的专业,那里的老师生生把一个贫民窟里的小混混□□成一个举手投足都恰到好,熟练掌握各方面知识和技能的超级家。

可是阿修罗拒绝了,理由居然是公爵的发型。

从那天起,我就正式了上社会,见识各各样的奢华与风情。

当阿修罗拒绝雇佣的时候,我就隐约到了不对劲。这太不正常了,谁都知,佣兵是一一切向钱看齐的生,不任务多危险,只要有钱,他们就不会拒绝,他们就把命卖给你。

我是公爵的上一任家从贫民窟带来的。上一任家为了伺候公爵没有成家,他收养了我,希望我能继续替他照顾公爵。

作者:修罗究竟对你们了什么……

哦,当然这很大一分要谢亲王虚弱的

他是纳哥最富有的公爵,听说曾经还是最英俊的。我看着他光秃秃的脑门和凸起的啤酒肚,至少富有是现在看得见的。他手握重权,就连亲王也忌惮三分。

说实在的三年后我从那里毕业,看着镜里穿着燕尾服的人,我真不敢相信那人就是我自己。

可他是个蠢货,派去的人更蠢,一次次暗杀,居然都被那个王储化险为夷。

我的名字?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。欧洲很多男人都在用的名字,就我小时候呆的贫民窟那条街上,就至少有十个人与我重名。

通人中。

“公爵,这是从英国带回来的生发剂,您现在要试吗?”我打开一瓶棕的粘稠。说实在的那个味很差,不知是什么刺鼻的香料。

说实在的我对伺候别人什么的一兴趣都没有,可是我却很希望离开那个鬼地方,离开那个充斥着毒·品与娼妇的贫民窟。我天生就很聪明,手脚也伶俐,老家对我很满意。

☆、番外二家的自白

“当然,十分荣幸。”我换了个姿势,对镜说。

还有一个是成年的能力者要的修罗。从修罗来的人会很大,但几乎都会抛却为正常人的价值观,心理多少会有些变·态,简单来说就是三观不正。比如本文里的斯诺大人和海克斯,他们都是从修罗来的。斯诺大人喜吃草莓,喜扮演。他总说自己是演技派,当年在修罗训练时,他最的事就是扮猪吃老虎。他还喜秀演技,喜看周围一切人都被自己的演技蒙在鼓里的蠢样

可是,随着时间推移,纳哥的王储,渐渐显现咄咄人的气势。我的主人有些焦虑,显然他对那个王储的成长到很揪心。

作者有话要说:

我的主人,是个野心的傻瓜。

我是纳哥乌迪尔斯公爵的家。这里没人知我的名字,他们都我叫“家”,或者“公爵的家”。久而久之,“家”似乎就成了我的名字。

他开始派人想暗杀掉王储。我也会帮他找找人,因为毕竟他要是失势,对我并没有任何好,并且很大程度上还会殃及鱼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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